工作及感恩 (出23:13-19)
出23:13-19是《約書》的一部分(出20:22-23:33)。是最後含有關以色列人與上帝之間關係的規則要點的一部分(有關節期的規定)。在此之後是結束部分,即關於對遵守(執行)《約書》的以色列人之應許的部分(出23:20-33)[…]
出23:13-19是《約書》的一部分(出20:22-23:33)。是最後含有關以色列人與上帝之間關係的規則要點的一部分(有關節期的規定)。在此之後是結束部分,即關於對遵守(執行)《約書》的以色列人之應許的部分(出23:20-33)[…]
今天,我們將再次從出埃及記23:1-13思想分析神所賜的十條誡命。我們由這段經文能學到什麼呢?其實今天所發生的事,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地時已經發生了。第一節:「不可佈散謠言,不可妄作見證」這意味著在摩西的時代,人已經散佈謠言,作假見證陷害人,歪曲正義就像今天一樣。編造虛假故事,稱惡人為義、將義人的義奪去。這就等於殺人,雖然不是殺身體,但已殺了人的品格。這也就是違反了第六和第九誡命 […]
加 6:9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箴14:31 「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由於第二十節向別神獻祭,不單單獻給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因在思想十誡時已經談過故不再重複。而V28-31 也是論及另外的課題,故我們今天只將重點放在21-27節。並且直接由21節開始:在一般的社會中有三種人經常被人欺壓與輕視,第一種人:寄居的人、第二種人:孤兒寡婦、與第三種人:窮人(困苦的人)。當然在以色列人的社會也這樣,但在這段經文裡,我們卻看到上帝並沒有棄絕他們,反而卻被上帝所重視與保護。更在藉摩西頒給律法時,特別要以色列百姓如何對待他們的基本的生活守則(或律法)。這實在是一個超時代的守則法律規定。因無論東西方的社會從來沒有這明顯肯定的明文規定的法律。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特別是在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才開始有了世界性(全球性的觀注與推動),即使雖1776年的美國《獨立宣言》和1789年的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是反映这些思想,可是卻沒有很實地的推動與觀注。反而到1861年發起了著名的美國南北戰。主要是在於解放黑奴的膚色之歧視,贩賣黑人為奴。林肯的解放黑奴雖說成功,但到今日還是有一些不良的殘遺影響。以下我們要更進一步思想:[…]
人與人之間的糾紛及衝突有許多原因,其中之一就是為錢財。人的財物如果沒有得到一定的保障,在生活中就會覺得不安寧。因為我們的勞碌就好像徒然沒有果效。我們人不單有人權保障生命,我們的人權也要保障我們的財物及所擁有的。[…]
感謝主我們仍能繼續討論關於《約書》,其中我們能看到有關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規則,特別是與人生命有關的問題。從以上的經文,我們可以覺悟到上帝確實尊重人的生命,以致在律法的第六條,寫著“不可殺人”。[…]
關於今天此段經文,出21:1-11的背景可以說兩件:首先,以色列人已在西乃山上遇見上帝要與祂立約,及摩西已登上了西乃山,但以色列人仍在山腳下。其次,耶和華頒布十誡(20:1-17)。十誡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之間立約的基本原則。[…]
什麼是憐憫?看到別人的受苦而覺得難過或可憐他。憐憫的感受比同情更強,這種感受往往會產生行動去幫助減輕他人的困難。例如我們憐憫坐在路邊乞討的乞丐就給他錢。但後來我們卻看到,當警衛來時,他能立刻站起來逃跑。這也就是說我們被騙了,所以下次再看到他,將不會再憐憫他了。這是人的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