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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是以新身份生活的人。在彼後1:1-11中解釋什麼及如何以新身份生活,其中包括五個重點。)基督徒新身份的基礎是相信上帝和主耶穌基督(1-2節)。接受彼得書信的信徒是一群已接受信仰的人。這種信仰是來自對耶穌基督的認識。

)新身份的目的是過著一種敬虔和具有神聖的本性之生活(3-4節)。上帝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賜給我們(3節)。敬虔的生活是基督徒生活的目的。具有這種敬虔的生活就是等於得與上帝的神性有分(4節)。獲得上帝的神性並不意味著我們變得像基督一樣,即上帝自己,從而使我們成為小“神”。但這意味著我們必須擁有像基督的品格。像基督的品格與世人的品格不同,以致當我有神聖的本性,我們必須脫離屬世的情慾。

)以新身份生活的實踐能培養美德價值觀(5-7節)。以新身份的生活開始於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彼得勸勉基督徒在接受信仰之後,又要加上那些反映基督品格的美德價值觀。這種促進信仰的委身非常重要,因此彼得解釋說,信徒“要分外的殷勤”去行(5節)。彼得列出了必須加上作為基礎的信仰之七種品格。此列表不是一個全面及有限的美德列表,即僅限於這七個價值。類似於基督品格的價值觀也可以在加拉太書5:22-23(聖靈的果子)或哥林多前書13:4-6(愛的定義)中找到。這三段經文值得作為基督徒在促進起初信仰方面的努力之反思。

)需要為信仰增添美德的原因是使基督徒能更深切地認識基督,以免導致成為狹窄甚至於盲瞎的視野。對基督正確的認識就有會像基督品格的表現(5-7節)。相反,彼得斥責那些沒有殷勤將這些品格加上到他們信心中的人,並稱他們是視和盲人。像這樣的人就像那些不懂珍惜從新身份中獲得的機會的人。我們在得救脫離罪惡的懲罰之後,過著一個脫離罪惡和世俗的慾望之生活,這是理所當然的。

最後,給培養美德價值觀的應許就是會真正認識基督,他們永不失腳及必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上帝永遠的國(10-11節)。10-11節有關得救的保障,除了幾個不同的解釋,明確的焦點是蒙召人的責任及擁有基督徒的身份,就是要用符合基督品格的思想,言行來行事為人。一個基督徒的生活必須彰顯基督,以便世人能在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中看到基督的思想,口,手和腳。這樣,他們將在認識基督的過程中取得成功,永不失腳或成為別人的絆腳石。

信心與行為的關係是不可分開的。這事並不意味著救贖在乎我們生活的改變(反映我們新身份的行為),但彼得這些話表明我們信心成長的問題是多麼嚴厲,以致於沒有這些美德,我們將無法進入上帝和我救主的國度。一個敬虔和有神聖本性的生活,即有基督的品格,就是證明我們因信有在基督裡,以便我們有充分的權利進入永恆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