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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星期以來我們一直在思想關於耶穌的身份,而今天我們要一起思想有關耶穌身為大祭司。舊約的大祭司主要是代表以色列人朝拜上帝,帶著百姓的祭物獻上給上帝。一年一次進到至聖所帶著以色列百姓的祭物敬拜並承認罪過。大祭司要好好地預備自己才能平安無事地進到至聖所,否則不蒙上帝的喜悅。所以,大祭司的存在就是要成為以色列人與上帝的中保。

希伯來書4:14-16與10:10-14記載耶穌是大祭司因為祂要帶著我們與上帝恢復關係。身為大祭司:

第一耶穌是體恤我們情況的大祭司;祂不但是帶著祭物給上帝的祭司而是祂也體會到我們的狀況如何因為祂親自來到世上經過人生彎彎曲曲的道路。甚至到最後願意經歷到人最怕的一個環節——死亡,然而祂復活給我們永恆的盼望。

第二耶穌是將自己獻上的大祭司;不是帶著一般的祭物而是完全的祭物——耶穌本身。由於耶穌是沒有犯罪的人,因著祂的愛獻上自己成為永遠的贖罪祭使我們相信祂的人就得以拯救。耶穌真正知道惟有祂才能夠拯救世人,所以祂親自來到世上死在十字架成為完全的祭物。

最後耶穌是坐著為我們祈求的大祭司;不像以前的大祭司獻上的祭物要站著朝見上帝,耶穌獻上祭物一次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耶穌坐著是為了我們祈求,身為中保祂不但到了上帝的右邊而是在天堂那裡為我們祈求(7:25)。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中介通常是為他們的工作找最大的利益。然而,耶穌身為我們生命的中保從來不會對自己找利益而是將自己完全獻上。耶穌真正要體恤我們的情況、將自己獻上及坐著為我們祈求。身為祭司的耶穌接著祂的愛使我們得益處——永恆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