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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對我們的愛實在何等的大,甚至將祂的獨生子犧牲給我們。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祂願意這樣作是為了我們得救脫離永遠的懲罰。假如我們擁有很喜愛的東西,卻要叫我們把這東西給別人,我們的感受將如何呢?一定很難受吧!這就是上帝的感受;然而,祂要如此作因為愛的緣故。所以,我們應該如何的回報上帝的愛呢——適當的施捨。

今天我們所讀的太6:1-4告訴我們猶太人的信仰裡他們應該要完成的其中一個責任——施捨。他們其實總共有三件宗教的責任即施捨、禱告及禁食。當我們施捨的時候應該不要單單要完成責任或者為了面子而已,而是要具有良好的動機使我們的施捨能蒙上帝的悅納。太6:1記載『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其意義是要我們施捨的時候不是我們被高舉而是上帝被高舉。正如太5:16說『…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我們應作世上的光,不是高抬自己而是要彰顯那光的源頭——天父上帝。第一節下半截提醒我們『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我們會得不到什麼賞賜呢?若我們在施捨的時候還是高舉自己的話,我們就得不到賞賜——享受天國的福樂。因此,施捨的時候我們要好好地檢討自己是否有良好的動機。

適當的施捨不是為了完成宗教的責任,而是因為基督已給我們新的生命。適當的施捨不是讓人家看到和讚揚,而是要彰顯上帝的美善和慈悲之心。適當的施捨不是為了自己蒙福而是要分享上帝的恩典。適當的施捨不是為了人家的喜悅而是要蒙上帝的喜悅。所以,巴不得我們要擁有一顆純粹的心施捨,無論在周濟窮人或奉獻時主要是要彰顯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