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耶和華面前又吃又喝 (出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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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經文清楚的告訴我們上帝要摩西帶亞倫與二子並七十個民間長老到西乃山來拜祂,當然並非到山的頂峰,而是到山腰(遠遠地下拜)。出發前摩西也先為他們舉行潔淨之祭,(1-8) […]

日益見證上帝的信實 (出 23: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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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上帝,因為上帝至今仍看顧我們的生活。在今天這疫情中我們的感謝上帝勝過我們的嘆息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們已經看見了上帝在我們生活中如此明顯的信實。今天有許多人為自己的生活掙扎,我們仍能經歷到上帝的引導和祝福,以致我們的生活能順利進行。因此,我們要再次回到聖經,學習上帝如何以祂的信實常與以色列人同在,而我們要像以色列人一樣日益見證上帝的信實。[…]

工作及感恩 (出23: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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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3:13-19是《約書》的一部分(出20:22-23:33)。是最後含有關以色列人與上帝之間關係的規則要點的一部分(有關節期的規定)。在此之後是結束部分,即關於對遵守(執行)《約書》的以色列人之應許的部分(出23:20-33)[…]

我-別人-上帝 (出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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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將再次從出埃及記23:1-13思想分析神所賜的十條誡命。我們由這段經文能學到什麼呢?其實今天所發生的事,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地時已經發生了。第一節:「不可佈散謠言,不可妄作見證」這意味著在摩西的時代,人已經散佈謠言,作假見證陷害人,歪曲正義就像今天一樣。編造虛假故事,稱惡人為義、將義人的義奪去。這就等於殺人,雖然不是殺身體,但已殺了人的品格。這也就是違反了第六和第九誡命 […]

憐憫的誡命 (出 22:18- 31 (V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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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6:9 「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箴14:31  「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由於第二十節向別神獻祭,不單單獻給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因在思想十誡時已經談過故不再重複。而V28-31 也是論及另外的課題,故我們今天只將重點放在21-27節。並且直接由21節開始:在一般的社會中有三種人經常被人欺壓與輕視,第一種人:寄居的人、第二種人:孤兒寡婦、與第三種人:窮人(困苦的人)。當然在以色列人的社會也這樣,但在這段經文裡,我們卻看到上帝並沒有棄絕他們,反而卻被上帝所重視與保護。更在藉摩西頒給律法時,特別要以色列百姓如何對待他們的基本的生活守則(或律法)。這實在是一個超時代的守則法律規定。因無論東西方的社會從來沒有這明顯肯定的明文規定的法律。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特別是在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才開始有了世界性(全球性的觀注與推動),即使雖1776年的美國《獨立宣言》和1789年的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是反映这些思想,可是卻沒有很實地的推動與觀注。反而到1861年發起了著名的美國南北戰。主要是在於解放黑奴的膚色之歧視,贩賣黑人為奴。林肯的解放黑奴雖說成功,但到今日還是有一些不良的殘遺影響。以下我們要更進一步思想:[…]

以色列社會中財物賠償諸條例 (出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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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之間的糾紛及衝突有許多原因,其中之一就是為錢財。人的財物如果沒有得到一定的保障,在生活中就會覺得不安寧。因為我們的勞碌就好像徒然沒有果效。我們人不單有人權保障生命,我們的人權也要保障我們的財物及所擁有的。[…]

上帝的公義 (出21: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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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主我們仍能繼續討論關於《約書》,其中我們能看到有關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規則,特別是與人生命有關的問題。從以上的經文,我們可以覺悟到上帝確實尊重人的生命,以致在律法的第六條,寫著“不可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