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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國家都其政府與國民所必須遵守的基本憲法。而馬太福音之五至七章之登山寶訓則被稱為天國的憲法,其中所有的教導正是我們每個基督徒日常生活中對人,對上帝,對己所當遵行的法則。但到了馬太第七章講了有關祈求,尋找與叩門的有關禱告的教導之後,緊接著直接說:『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7:12)
這句話表面看起來好像來得很突然,同時也好像難以接上。其實不然,若看中文譯本這句話開始有『所以』兩個字(印尼譯本沒有),可見這句話正是耶穌基督整個登山寶訓的總結或結論。也是教導的尖峰,高峰,更有人稱之為耶穌基督教導的金科玉律(Hukum Emas/The Golden Rule),更是耶穌基督的教導中,唯一於古今中外未曾有智者聖賢教導過的一句話,有人認為這與孔夫子講過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或由宋代朱熹更進一步說:『推己及物』更接近,但還是有距離。
常會聽到自以為的人理直氣壯的說:「若他對我好,我就必對他好,若他對我不好,我將對他更不好。」可能我們會在無意中說出此類的話。這話聽起來好像不錯,可是若我們進之細想,這豈不是表明我們的人生一切舉止皆受他人所影響和支配。是一個被動的人生。更可悲的是隨波逐流的人生。若進一步思想,要分辨河流中的活魚與死魚的關鍵就在這一點。而我們是已在耶穌基督裡面得到了新且永恆生命之上帝的兒女,自然具有生命的活力主動的履行天國的憲章。
倘若我們的生活是主動的生活與愛,我們的生活方能過一得享平安喜樂充滿主動的生活。孩童與山谷的回音的故事。說出的是良言,回應過來的就會是佳語。
因此千萬不得效法該隱的子孫拉麥一樣:雖誇下海口說:『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創4:24)其實正顯示出他內心的不安。這是拉麥的人生!結果還是過著提心吊膽的人生。
其實我們詳細回思整自創世以來,上帝對待我們全人類豈不是都顯出這主動的愛。創造人類之前,祂已為我們預備所有生活的需要,亞當墮落後,以為用無花果葉子編裙就可解決問題,可是天一起涼風,一切隱密都敗露了。而上帝卻主動的以動物的皮做衣服給他們穿。為了全人類祂更基於主動的愛為我們預備了永遠的救恩。在此更強調說明『因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的道理,意即這句話乃是律法與先知的道理的總括。因此我們身為上帝兒女在處世為人中也當以主動的愛為出發點與動力行事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