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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此段經文講到雅各的女兒底拿被哈抹的兒子示劍拉住他、與他行淫、玷辱他。聽到示劍的名字,我們當然還記得以掃和雅各相見的事。當他們相遇及復和,以掃要雅各與他一起前往時,雅各不願意。以掃甚至表示容跟隨他的人留幾個陪同雅各,但雅各也拒絕。聖經告訴我們: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的時候、平平安安的到了迦南地的示劍城、在城東支搭帳棚(創33:18)。假如雅各願意與以掃一同走到他的地方,也許其故事就有所不同。 但今天我們看到雅各的兒女底拿被示劍抓去與他行淫、玷辱他。 在發生此羞愧的事件之後,雅各家族和哈抹家屬的行動是什麼?
哈抹家屬的行動:示劍玷辱了底拿之後,卻心繫戀及喜愛他,而求父親哈抹為他聘這女子為妻。所以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找雅各、要和他商議。由哈抹和示劍的行動可見他們對示劍所犯的罪想要負責任及建立更好的關係。故示劍對女兒的父親和弟兄們說:「但願我在你們眼前蒙恩,你們向我要甚麼我必給你們。任憑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禮物、我必照你們所說的給你們、只要把女子給我為妻」 (11-12節)。我們的主題「智慧的行動」。哈抹家屬和雅各家族應該如何做?一家是主犯,另一家是受害者。哈抹家屬的行動似乎不錯,但是示劍所犯的錯誤太大及沉重了。他所做的贖罪及他所犯的罪不相稱。示劍所犯的罪不是能用財物或任何東西來賠償的。但正面的事是示劍敢負責任及要解決此問題。
雅各家屬的行動:雅各的兒子們用詭詐接受示劍、和他父親哈抹的要求,其條件即哈抹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禮(15節)。他們做什麼?到第三天、眾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各拿刀劍、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又用刀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裡帶出來、就走了(25-26)節。雅各的兒子們所做的不只這樣,又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裡田間所有的,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 他們的行動真可怕,故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
示劍對以色列家作了醜事、與雅各的女兒行淫、這本是不該作的事。難怪雅各的兒子們忿恨、十分惱怒及用詭詐的手段來報復他。但他們的行動太殘酷了,把一切男丁都殺了,奪所有的一切,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
如果今天我們受傷害,被侮辱,和羞辱,我們的行動該如何?主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太5:38-39)。保羅也勸導:「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羅12:17-18)。因為伸冤在神(來10:30)。所以我們在生活中無論發生什麼:被傷害,侮辱等,讓我們常常倚靠上帝以便我們能做出有智慧的行動,以致感受到喜樂及平安。上帝祝福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