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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尼語裡有一句話“處在別人的鞋子裡”(berada di sepatu orang lain)意思是對別人有同理心。同理是超過同情的一個動作;不但是對別人感到可憐而是真正體會到他們所處的狀況。今天我們所讀的經文“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也告訴我們身為上帝的兒女應該要活出同理的心態。我們的主耶穌本身已經活出同理的心態,祂不但同理我們更是把自己獻上為了拯救我們世人。所以,我們應當要活出同理心使我們能成為別人的祝福。

為什麼我們應該要有同理心?希4:15和腓2:6-8記載耶穌已經給我們榜樣,祂來到世界真正地實踐祂的同理心並顯出祂無限的愛。上帝本來可以在天上直接拯救我們世人,但為了要顯出那無限的愛,“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7-8)我們身為上帝的兒女應該要學習怎樣學像我們的主,即我們也要有同理心甚至以具體的行動愛別人。

然而,當我們要對別人作出同理心時,會面對困難因為我們本身都是很自私的並且加上我們過去痛苦的經驗。為了解決這些困難,我們首先,必須與上帝建立更深的關係以致我們能在生命裡不斷地思想及活出祂的愛。其次,在這個迅速變化的時代裡我們要好好地吸收並深思一切在我們周圍所發生的事。最後,我們一定要遵守耶穌對我們的命令,乃是以上帝的愛愛人如己。因此,我們要好好地解決我們的問題,靠主的力量克服我們的軟弱。

多少時候我們要對別人有同理心應該要先經歷到他的情況,但靠主的力量雖然我們沒有經歷到那情況我們也能夠對別人有同理心。主耶穌呼召我們對別人有同理心好像我們處在他們的情況一樣。倘若主呼召了我們,祂一定會賜給我們力量並聰明智慧愛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