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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告訴我們:那時:「有極多的人與耶穌同行」。耶穌就轉過頭來向他們挑戰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26,27節)

在此耶穌清楚的告訴我們,若要成為一個真正門徒,就必須成為紮根結果的的門徒,並至少當具備有三個條件:

(一) 愛主勝過家人和性命(路14:26)。

這裡所說的,不是得救的問題;乃是能不能做一個真正的門徒的問題。我們若要緊緊跟隨耶穌,作個名符其實的門徒,首先要付出的代價,就是你需要愛耶穌過於你的家人,甚至你的性命。但意思不是要對父母家人成為不孝,不義的人。而是若有一天當我們面對遵行耶穌旨意與我們的親情與感情之間的選擇時,將作如何的決定選擇。

(二) 背十字架跟從於主。   

耶穌說:「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門徒。」背十字架意思就說我們要把自己的十字架背起來跟從主。什麼是十字架呢?十字架最少有三個意義,(一)犧牲,(二)受苦。(三)甚至是受死,因背十架最終一步即釘死。

你肯不肯為耶穌來受苦?肯不肯為耶穌的緣故犧牲?你若肯的話,你就有資格做主的門徒。今天我們如何,特別上世紀興起的成功(興旺神學)的出現更迎合聽眾的心理將聖經真理偏差 (有求必應加上所謂避重就輕)利用神明的信仰,這立刻受到聽眾的歡迎。(無病,無災,無困難,所謂心想事成的渴求。)

十字架在每一個人雖有各種不同的形式,但基本的意義卻是一樣,就是放棄,犧牲和受苦。否則就沒有力量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

主耶穌祂背上祂的十字架;從天上降下,道成肉身,借著死成就救恩。根據腓立比書2:6-8,我們看到主耶穌從天上到地上,祂一級級犧牲,一級級下取;(一)祂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二)祂虛己(三)祂取了奴僕的形像(四)祂成為人的樣式(五)祂卑微自己(六)祂存心順服(七)祂死(八)祂且死在十字架上。不但如此,祂一生受人厭棄,被人輕視,祂受很多的羞辱,貧窮和迫害。主耶穌都接受起來。這些就是十字架。這些不是人給祂的,乃是主耶穌自取的(參看約十18)。主耶穌自己揀選了這十字架,祂也向每一個跟隨祂的人發出呼召說:你要揀選十字架來跟從我!

最後當祂被釘死在十字架的時候,世人的罪都壓在祂身上,這重量是何等的大。這是一種負擔。有些人以為他們可坐飛機一直到天堂去,其實當我們決志要跟從耶穌的時候,艱辛漫長的道路就在等著我們走。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咬緊牙根,吞著眼淚向前走。

(三) 第三個條件─撇下一切。

耶穌說:「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做我的門徒。」一個人要跟從耶穌,有很多的攔阻。什麼是我們的攔阻呢?或者是理想,野心,事業,或者是我們的前途……我們能撇下這一切來跟從主嗎?這是一個成敗的十字路口,你必須撇下一切,你才能夠沒有攔阻地走上成功的十架道路。二千年來,就是因著有多少傳道者,宣教士,願意撇下他們的一切:家人,享受,到遙遠偏僻的地方服事主。天國是借著這一班人建立起來的。而寫上了教會歷史新的一頁。否則我們今天就不能安然的坐在這裡享受這永恆的恩典。那我們又當有如何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