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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受苦?我們常想信耶穌後,一切困難都消除,無疾病,無缺乏,對嗎?但保羅說:「與主一同受苦」。原來信耶穌的人要與基督一同負軛、與祂一同享受平安也與祂一同受苦(徒9:16,提後3:12,彼前4:12-19)。主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約16:33)。不是說神要我們受苦,但許多時候神讓困難臨到我們身上乃是要我們得到好處(陶造我們)。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29:11)。

痛苦來源:a.自討苦吃:亂講話。b.因罪受苦:貪婪,姦淫,強盜。c.因他人受苦:別人偷我們的東西叫我們損失。d.與主一同受苦,這苦是好的。

與主一同受苦之意義:

一)    非因己罪或不慎:駕車不慎/或人不 慎而車禍。

二)    因成為基督徒而受苦:因信主而受 排挤,逼迫。

三)    因遵行神的旨意而受苦:傳福音,不拜偶象,而遭責罵。

四)    因神的陶造而受苦:中國成語說: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孟子說: 「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使他覺悟,性格堅定,增加他不具備之才能。聖經的例子:摩西第二個四十年之米甸曠野訓練。在米甸的曠野上帝熬鍊,塑造他,因上帝知道有一天他要帶領以色列人四十年在這地方,故他必須熟悉此地方及適應那環境。四十年曠野的生活熬鍊他認識自己是個無能的人,神才使用他。許多時候神陶造我們使我們痛苦乃是祂要使用我們成為祂合用的器皿。

因荣神而受苦:敬拜神,見證神而受毒打監禁,好像眾使徒的經歷,他們並沒有埋怨神反倒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徒4:16-21;5:28-29,5:41)。

保罗與主一同受苦為何能堅忍到底?因他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大能,故甘願與主一同受苦,甚至效法祂的死。基督的死因–非因罪,乃因成為贖價(可10:45)。

保羅為何講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腓3:7-8節)。這好像保羅輕看律法,單看重神的恩典,但事實並非如此。律法及恩典(救恩)皆由神賜下。律法與恩典的功用不同,律法乃師傅,告訴我們人是軟弱,不能做什麼,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故保羅說:「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只是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保羅與主一同受苦之精神,如運動員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他來得的獎賞。保羅與主一同受苦之榜樣,要人效法他及照保羅榜樣行。

保羅與主一同受苦之結果:林後1:5「多受基督的苦楚,就多得安慰」羅8:17,29「與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得榮」

在此所得的教導:不要因罪受苦,若因罪受苦要到主前悔改求神赦免。若因與主一同受苦,當感恩並求主加添力,完成苦難之任務,也求神加力遵行神的旨意,讓神陶造為合用器皿及榮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