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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在創造人類之初,組成了一個機構或男女之間生命的團契,其目的是要他們互相配搭及生養眾多。聖經說:起初上帝只創造了一個亞當和一個夏娃,這意味著上帝組織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但現在仍然存在的一個錯誤是一夫多妻制(一位丈夫和許多妻子)。
上帝在婚姻中定了一個律例或典章,即不可有同性婚姻,即男與男或女和女。人必須遵守上帝此律例或典章。如果違反此律例,就會出現問題。在羅1:26-32描述了道德脫落的情況,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人的良心已不再起作用。結果,一切都無法控制了。更可怕的是,人類把邪惡視為是一種出路。為什麼這樣?
- 因為人故意不認識上帝 (28節)。換句話說,人將上帝從生命中除去。人不要遵守上帝的律例或典章。當人在生活中不再需要上帝時,人就失去了良好的本性,甚至失去了人性(麻木),例如:父親殺死了自己的孩子,妻子殺死了丈夫,所謂虎惡不食子的成語再也無法成立了。但是那些故意不認識上帝的人,能殺死自己的家人和其他人,而對他來說這是正常的事。
- 為什麼人想要離開上帝?因為上帝被視為是他們自由放縱情慾的障礙。上帝所定的律例或典章束縛了人的情慾。卅二節很清楚描述如果人故意將上帝從他的生命拋棄,其後果是滅亡。違反上帝的法律,該受的懲罰就是死。每個人都要受審判,但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
為什麼上帝不立即執行判決?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羅2:4)。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29-31節)。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但是因為愛,上帝仍然給人們機會遠離罪惡及悔改,使我們的生活充滿了祂的祝福和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