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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將思想基督徒工作的問題。無論我們今天的工作是什麼,我們是否喜歡這份工作?我們的工作是否榮耀上帝,成為他人的祝福和見證?也許一來我們都沒想過。重要的是我的工作越來越好,職位上升,薪水每年都在增加。當然,如果我們有這樣的期望並沒有錯,但另一方面,我們所做的要見證,榮耀上帝及成為人的祝福。因為我們的工作是上帝所託付的,及在祂面前是重要的。故我們在工作中必須有正確的態度和理解。
保羅就是因此事寫信勸導歌羅西教會。在此之前,保羅提醒說:「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22節)。由此可看到,原來很久以前的僕人或工人已經有這種習慣,即有老板(主人)在看或監督時才很殷勤工作。其目的只是為得稱讚及討主人喜歡。這是錯誤的工作動機和態度。保羅對他們的勸導是什麼?
一)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3:23)。自從創造天地開始,上帝就給予人工作,如果我們把工作視為敬拜事奉,就可以毫無怨言地積極工作及不會覺得辛苦沉悶了。一個人對工作的態度取決於他為誰工作的看法。工人的觀點往往不再集中於上帝,而是人(老板)。因此,在這節經文,我們被提醒要把注意力集中在給予我們工作的上帝身上。我們要把所有工作視為對上帝的服事。我們要從心裡,甘心樂意做,像是在服事基督(基督是我們的主人),因為我們為上帝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會得到賞賜的。
二)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3:24)。這節經文指出我們真正的主人是上帝。我們的工作,必從上帝那裡得到賞賜。老闆(主人)可能不會很好地對待他的下屬或不尊重他們的工作成果。當這種情況發生時,這節經文提醒我們,主會賜給我們賞賜,因為祂知道一切。我們無論為主做什麼,永遠不會徒然的,就像那個領五千和二千銀子僕人的比喻一樣,他的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25:23)
三)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3:25)。這節經文清楚地表明,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無論某人有什麼職位或地位,他都不能逃避不道德行為的後果。在上帝的眼中,每個人都是一樣的。上司或下屬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向上帝負責。上帝不偏愛的。我們要充滿責任,好好認真的工作。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讓我們工作不僅是因為我們要求工資。但是,通過我們的工作,上帝的名得榮耀,別人得到祝福。我們的工作能成為榮耀上帝的見證。表現出良好的動機和殷勤的工作。更要為獲得上帝為我們預備的賞賜而工作。所以無論我們做什麼,都要全心全意像是為主工作,不是為人工作。上帝祝福。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