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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思想關於“幸福家庭的要訣”, 我們一定很快就想到“愛”這個字。這是完全正確的一個答案,但我們怎樣在家庭中彰顯這個愛呢?我們說在家庭裡一定要彰顯從上帝而來的愛,但我們如何在家庭中感受到它呢?我們應該回到林前13:1-13來思想關於“幸福家庭的要訣”。

林前13:13記載“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告訴我們愛是最大的。當時面對分裂的哥林多教會,保羅勸勉他們一定要以愛對待眾弟兄姐妹而且要以上帝那無條件的愛彼此相愛。這愛就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的根源;也就是屬上帝的特質。我們相信上帝的人要達到盼望也就是要通過愛才能達到的。藉著愛我們能在這世上保持我們的信心直到我們得到永恆的盼望。由於這愛是來自上帝的愛,它就是永恆的愛了。所以,在我們家庭中一定要有來自上帝那永恆的愛,使我們的家庭能成為幸福的家庭。

然而,多少時候我們家庭仍有林前13章第一節至第三節的狀況。保羅說雖然我能講特別好的話、有恩賜與信心及具有施捨的心,但沒有愛的話一切都是無意的。在家裡我們常有多話、多才幹並信心及多施捨,但這一切出於我們自己而不是出於上帝的愛。當初的哥林多教會也是如此;大家都是信主的人但是裡面沒有愛。要成為幸福的家庭也是如此;家裡的成員一定要用愛心講話、愛心的恩賜及愛心的施捨。這愛是建立更有質量的家庭。因此,每個基督徒的家庭在一舉一動裡,無論所講的、所想的、所行的,一定要活出上帝的愛。

更具體的行動彰顯上帝的愛可以在第四節至第七節看到。在這十五樣的愛裡之行動我們要下工夫來實現真正的愛。實在一件不容易的事!我們要記得要靠著上帝的力量我們才能夠實現那十五樣愛的行動。從此我們就可以看到這不是只限於情緒的愛乃是要靠從上帝而來的意志去行出來;換句話說我們要努力去做。藉著這十五樣的性質我們在家庭就能夠建立更好的關係。所以,從這不同的愛性質我們深信能夠在家庭中建立更好的關係。

最後從第八節至第十節我們可以看到上的愛就是完全的愛了。當一切都過去了,所剩下的是只有那永恆的愛了。我們所盼望的是在家庭中我們的愛會完全。多少時候問題出現在家庭中因為缺乏愛。若我們真正以上帝的愛在家庭中實現我們的愛的話,很多問題一定得到解決,我們的家庭就變成幸福的家庭了。所以,唯一幸福家庭的要訣是愛——上帝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