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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們所知,創世紀第四章記載了創世以來第一宗謀殺案,乃是該隱殺害他的弟弟亞伯。這是延續了創世紀第三章亞當夏娃犯罪的後果,人確實不要遵行上帝所命令的。該隱以自己做主,而撇下上帝成為他們的創造者。其實,夏娃當生該隱的時候已經看出她已經醒悟到自己是軟弱並生孩子後讚美上帝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然而,因為墮落而且不好好迴轉,該隱又延續了人的錯誤;不但以自己為主而且也為別人做主,最後受到上帝的懲罰。

該隱為什麼那樣的頑固並受到那樣重的懲罰呢?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只曉得上帝不悅納該隱所獻上的祭物而悅納亞伯的祭物,而且上帝對他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4:6-7)”若我們又閱讀希11:4和約一3:12就看到該隱的信心與行為是有問題的。不管他所獻上的是什麼,但是問題主要是回到他對上帝的信心與行為。從4:6-7看見上帝已經給他機會從他的錯誤悔改,但該隱沒有表示他有悔改的心反而去殺害他的弟弟。事不是如此結束而已,當上帝問他的弟弟在哪裡時,該隱回答:“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所以,可見該隱沒有迴轉,他不承認自己所做的是錯的,而最後受到上帝懲罰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其實,若該隱承認他的罪並向上帝很誠懇地說對不起表示悔改的心,上帝一定會憐憫他。但是因為該隱對上帝的信心及在一般的行為上有問題使他被稱為“屬那惡者”。當我們犯錯時,我們是不是也很願意以誠懇的心向上帝說對不起呢?在人際關係上,若我們得罪了別人,我們是否也會以誠懇地心說聲對不起呢?多少時候我們看自己高過別人甚至高過上帝,使我們很難說對不起表示悔改的心。讓我們從該隱的事件學習當我們犯錯時,得罪了上帝也得罪了人,應該要誠懇地說對不起表示我們要悔改。所以我們在信心及行為上都蒙上帝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