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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造亞當時,知道人獨居不好、所以為他造夏娃。基本上人需要與人共處。但與人共處難免有摩擦,所以能好好的與人共處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假如我們每個人都能與人好好共處就會創造一個愉快的景況,更讓我們感受到人生是何等佳美。我們從那裡開始與人共處?由最小的範圍開始,即家庭生活,接著就是教會生活。我們需要通過教會的團契與人相處。最後就是在社會(國家)生活中與人共處。
今天是「團契主日」。我們是否已藉著團契與人共處?如何建立與人和睦共處?
一)不要嫉妒,乃要行善及彼此謙讓。21節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今天也許我們沒有殺人,打人至死或有造成死亡的暴力行為,但我們必須看殺人的根源。聖經很清楚記載第一宗謀殺案,即該隱殺亞伯。該隱為什麼會殺亞伯?因為嫉妒;該隱行了上帝不喜悅的事。創4:7云:「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要與人和睦共處,就是不可嫉妒,倒要常常行善及彼此謙讓。
二)不輕易發怒,要常常講造就人的話。22節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外邦人)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蠢東西)的、難免地獄的火。」也就是說不要輕易或無緣無故的發怒,及不要有惡言及傷害人的話。如果我們輕易發怒及講那不造就人的話,那對我們沒有任何好處。
三)製造和平的氣氛。23-26節告訴我們,當我們要奉獻給上帝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我們懷怨,就先去跟他和好。意思就是要與人共處,我們必須常常製造和平的氣氛。在我們的團契及家庭生活中要和睦相處。若發什麼不愉快的事,要彼此饒恕及原諒,這樣就能維持與人共處,生活會覺得更美,快樂及安寧。
是的,要實行這三樣事不容易,因為我們都是罪人及軟弱的人。只有基督的愛充滿我們及實現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才能行。使徒行傳所記載的初期教會的生活是個很明顯的例子,要我們如何維護與人共處。願上帝祝福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