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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在其事奉旅程中,總是會吸引很多人來跟隨祂,因為:他時常應用日常生活中所發生的為比喻來教導,祂的話也充滿能力及時常又有神蹟。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主耶穌聽見跟隨者所講的話有錯誤的動機及目的跟隨祂,所以主耶穌指責他們並且講出要跟隨祂的條件。在此段經文有三個非常嚴肅及需要付上很大代價的要求:

  • 要改變生活的倚靠。26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我們若字面上的接受這一節經文,當然會產生問題,這豈不是與第五條誡命「當孝敬父母」相反呢?在此恨的意思是凡要跟隨耶穌的人必須改變其生活的倚靠。本來他的生活是倚賴父母或家人,現在必須改變完全的倚靠上帝。所以並不是我們要恨我們的父母,兄弟姐妹,但正因為我們的生活是倚靠上帝,結果是我們會更孝敬及愛父母,兄弟 姐妹及別人並且以上帝為優先。
  • 背十字架(27節)。這並不是說要為宗教的緣故自殺。要記住在基督教的信仰從來沒有教導過,若有人敢為宗教的緣故死將有巨大的獎賞。背十字架的意思是捨己,即願意為別人著想而放棄自我的利益。所以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犧牲別人。我們要背十字架到什麼時候呢?即到結束(完成),不可半途而廢,正如蓋樓的比喻(28-30節)和一個王要出去打仗的比喻(31-32節)。也好像保羅當跑的路他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已經守住了,所以他已經得著主為他所存留的公義之冠冕(提後4:7)。
  • 撇下一切所有的(33節)。這是否表示作主耶穌的門徒不可擁有漂亮的房子和好的汽車?主耶穌的意思是人在生活中可以沒有漂亮的房子及汽車,但不能沒有上帝。因為祂是生命的糧及世上的光。人的生活不能沒有水及光。

結論是要跟隨耶穌也就是要作天國的子民。其道路顯然是要相信主    耶穌及接受祂的要求:改變我們的生活單單倚靠上帝,背十字架,即為別人的好處捨己並且覺悟到人活著不是單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