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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火炬,火把時常也被稱為燈。是由泥土作成的每個時代所用的材料與外型都有所不同,最簡單的是好像小碗放了油再加上燈心點燃的燈。人會將它放在屋裡或屋外,尤其夜間要走遠路時就需點燈。若是在屋裡的燈點著,表示那屋裡有人住在裡面及有生活。通常在夜間婦女們在繡,紡或磨麥子更需要點燈。屋子的燈點著也表示那家有傳宗接代的記號。有新的一代將繼續點燈所謂承繼燈火。如果在屋外的燈點著,那是為路燈。可以被放置在牆壁或拿著為沿途的火炬。

詩篇119:105是指路上的燈。在詩人時代,路很難走,充滿阻礙及危險,不僅是岩石但也有毒獸。通常人把小燈綁在腳下,雖然只能照亮一米的視線,但卻是很有用處及避免危險的燈。一個人不管要走多遠的路,只要燈常常點著就能到目的。不只是那樣,燈也能光照及拯救旁邊同行的人。

「喜愛神之話的精神」這主題表明神的話在我們的生活中何等重要。無論在家裡或在路上,神的話能光照及拯救我們。我們喜愛神的話有多少呢?神給我們一天廿四小時。我們用多少時間來讀經及思想神的話?如果有人向我們表達愛時,我們會想從他得到什麼?通常是想在一起,有更多特別時間及機會來分享。同樣的當我們的心不斷的渴慕讀經,思想及與人分享神的話時,那就是我們有喜愛神之話的精神了。約書亞未進入迦南地時被提醒:「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書1:8)。

馬丁路德在1517年也曾經發動喜愛神之話的精神。他提出了九十五條論點反抗當時教會的錯誤教導,特別是有關贖罪卷。這些論點後來被總結為四個基本的教導:唯獨聖經,唯獨恩典,唯獨信心,榮耀只歸於上帝。馬丁路德改革的精神就是鼓勵要有喜愛神之話的精神。聖經成了真理唯一的根基。人很容易墮落及犯錯,按照自己的義做決定及採取行動,結果偏離了神的律例。後來十月卅一日被定為改教日。繼續推動喜愛神之話的精神,為引導及教導我們要按真理而行。喜愛神之話的精神也成了蒙福的關鍵。讓我們每天更加喜愛神的話,因為神的話是光照及拯救我們的唯一真理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