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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覺或不自覺,在生活中我們常常離不開論斷,因為根據一位哲學家的說法,我們的本性基本上是以論斷的方式持有我們的知識。我們不可能在看別人的時候不去判斷他是誰,他是什麼樣的人等等。更糟糕的是,我們直接對這人是什麼樣的人做出假設,他哪裡好,哪裡不好,或者我們實際上更多地尋找他的短處。但是,在今天的經文,我們被邀請能夠更深入來思想我們作為基督徒,在生活中如何不去論斷,但真正回到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我們也要怎樣待人。

我們不要論斷人,因為我們也會被人論斷。如果我們不先開始,這怎麼能結束。我們也不應該評判別人,因為我們自己有時眼中也有梁木,因此與其他人相比,我們的視野實際上更窄。主耶穌也教導我們不需要去論斷別人,因為別人不一定能接受和尊重。身為有限的人,我們也不配論斷別人,因為上帝會親自教導他人,使他們也能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在基督教的金法則中,我們也被教導我們不能評判別人,因為我們實際上也希望別人對我們好。在此之前,我們作為上帝的兒女要顯出我們對別人應該如何做。

在論斷方面,這種態度通常會導致一種互惠關係,因此耶穌教導我們,我們要先對別人好,以便他人也會這樣對待我們。這符合我們在愛事上的原則,就是我們要先以上帝的愛主動去愛,才能讓別人感受到我們的愛是真心的。不是因為我們能夠愛,而是因為上帝先愛我們,我們才能去愛別人。所以,首先要回到上帝面前,這樣當我們面對別人時,我們不會先論斷,而是我們能想為他做些什麼。這樣,論斷的態度就會從我們的生活中消失,我們就能成為能夠越彼此相愛的上帝的兒女。主耶穌,公平的法官,在評估裡將賜給我們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