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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的祭有兩種: 牲畜和農作物。而多數型式的祭如燔祭,平安祭,除罪祭,贖愆祭等),涉及動物(牛,山羊/綿羊,鳥)。利未記2:1-16是的素祭即以農作物的為祭。

在利未記2:1-16的素祭之原則。首先,素祭是農作物(不是動物)為供物。素祭的兩個主要成分是細麵粉加上油。素祭的兩種特殊成分: a)禁用成分:酵和蜜。酵會造成破壞(發酵)蜜也被懷疑也會這樣; b)必用成分:鹽。鹽可以治愈。另外,在當時的做法中,鹽使我們想起了約。

素祭有三個作用:首先,為提醒上帝與以色列的約。農作物的奉獻使他們想起了上帝守於祂與以色列的約,以致賜福他們地裡出產讓他們能享受。因此,素祭是以色列人對上帝的慈愛理所當然的反應,即作為對立約的服從和以色列人感恩的表達。

其次,素祭通常是在燔祭之後獻的(利1:1-17;比較民28)。燔祭與素祭一起獻上的一般做法表明,兩者不是互代替的,而是互補的。素祭隨著燔祭,其含義是(藉著燔祭)上帝已赦免了罪。到聖殿前獻祭的以色列人都會獻這素祭,就是他們的農作物的一部分,以表達對上帝的感謝和表現出對上帝的奉獻態度的行為和祂與以色列的約。

最後,素祭的作用為維持祭司們的生活。與通常以動物為供物的幾乎全部動物都要被燒(獻上)相比,在素祭中只燒一部分。多餘的大部分留給祭司,作為補足他們生活部分的需要。

帶來的祭物必須是最好的。奉獻最好的原則: 若用莊稼作的物要用細麵(2:4、5、7);初熟的供物 (2:12) 和動物的祭(無論是作為燔祭,除罪祭等),都要用無瑕疵(無殘疾)的動物。

對基督徒來說,祭在基督徒生活中不再有效,因為耶穌在祂的死已經成為完全的祭成全了所有祭祀的規定和全舊約,即上帝與以色列的約(第一個約)。耶穌的犧牲已立了新約,也就是在耶穌的死與復活裡的寶血所立的約(路22:20)。在耶穌裡,上帝已將祂的恩典賜給了我們。因此,作為回應,我們應該將上好的奉獻給祂,就像以色列人通過獻祭,燔祭和素祭對第一約作出回應一樣。現在,我們的有責任是將我們的身體和生命獻給上帝(羅12:1-2)。這是理所當然的/真正的敬拜(真正的祭)。我們奉獻的祭是心意更新而變化,這表現在生活態度的改變中,在生活中,我們總是試圖尋求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12:2)。我們要為主而活將最好的獻給祂:我們的力量,時間,思想和財物。我們所有的財物必須獻給上帝,在這裡上帝而不是我們自己的利益,成為生命的最終目標。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不能在這世界上享受生活的幸福。但是,這更意味著只有當上帝成為我們的最終和最高目標時,我們才能享受最高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