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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基督而活意味著我們要與基督一同受苦,作為基督徒,我們要預備好面對苦難。然後,彼得以勸勉強調要分擔基督的苦難。將為真理的基礎,彼前4:12-19分成三部分,即: 一)與聖徒同受苦。二)為宣揚基督之名而受苦。三) 因神的旨意而受苦。

)與聖徒同受苦(12-13):彼得的勸勉,苦難是基督徒生活的考驗,因此不要以為奇怪,受苦是正常的事,因為基督徒會遭受和面對苦難。當我們將所遭受的苦難當作考驗,彼得鼓勵我們倒要為那苦難歡喜。彼得在第12-13 節含有在苦難中要喜樂的邀請,因為這是我們與基督同受苦的喜樂。也就是說我們與信徒同受苦,我們坐在一起,傾聽他們的訴苦,我們作為信徒能一起禱告及分擔苦難。

)為宣揚基督之名而受苦(12-13),通常,我們的痛苦來自於我們的行為或錯誤,故我們受苦是我們自己所造成的。在此方面,彼得要傳達兩件事,即我們為宣揚基督的名時而受苦,例如星期天我們要去做禮拜但我們被辱罵假屬靈及驕傲,所以,在十四節彼得說:「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 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三)因神的旨意而受苦(17-19節)。彼得說,那肯定會發生的在審判的時候,甚至在那時候首先被審判的人是基督徒。在這審判的時期,我們常常因不要遵行神的旨意及因罪的後果而受苦,我們不願意與基督同受苦,因為神的旨意與我們不同。但是,彼得在他的勸勉中強調,在這審判的時期,我們要因神的旨意而受苦,即時常行善,及在苦難中將自己交託給造物主。來吧,當我們受苦時,請仰望在給予我們力量和希望的主耶穌基督裡的十字架。因此,主耶穌基督的名就藉著我們的受苦得榮耀和彰顯出來。阿們。